在2016年春季計劃畢業的大學生求職活動中,6%的大學生被公司強製完成求職以換取工作offer,7%的大專院校科技部與國立、公立和私立大學聯合發起的就業問題圓桌會議的調查明確了這一點。對此,圓桌會議發表聲明,呼籲不要長期拘留準員工。
該調查於82月進行,對象為3,943所國立、公立和私立大學及大專院校的就業指導部門,以及7名希望就業的學生。報告顯示,68%的大專院校對“您是否諮詢過強迫學生終止求職等騷擾行為?”的問題為“是”。具體例子包括“面試時我被要求打電話給另一家公司而不是工作機會”,“我被長期拘留,無法被另一家公司選中”,“工作機會後”,我被警告說如果我知道我還在工作,我會取消。”
另一方面,當被問到“你被騷擾過嗎?”時,5.9%的學生回答說他們有“經驗”。具體的例子包括“我被迫停止尋找其他公司的工作而不是非正式決定”,“我接到了多次留下的電話,無法被其他公司選中”,“我同意在年底前加入該公司七月“我被迫寫一本書。”
應政府要求,計劃於2016年春季畢業的大學生的求職工作推遲了四個月。但實際上,選拔過程照常開始,只是延長了求職期,因此很可能會在未來討論系統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