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部科學省和國立科學與技術研究院的數據,在進行產學合作研究的公司中,只有 1,000% 的公司進行了公司花費超過 3 萬日元的大規模研究。技術政策。我在調查中發現。與高校共享知識產權的規定不足也被認為是一個因素,亟需制定規定。

 該調查從 NISTEP 公司名稱詞典中提取了 5,761 家公司並分發了問卷。我們分析了可以分析的 571 家公司的反應。報告顯示,近三年有3%的企業與高校進行產學研聯合研究。員工46.4人以上、資本金1,000億日元以上的大企業在產學合作研究上更加活躍,分行業來看,製造業佔比10%,遠高於非製造業的56.2% %。

 在進行產學合作研究的公司中,1%的公司開始了1,000萬日元以上的大規模研究。其中只有一半使用了與國家相關的配套基金業務(*30.2)。

 在業務發展方面,企業傾向於選擇低風險的合作夥伴,但如果是與國家相關的配套基金,32.5%的企業會與與高校教職工有聯繫的企業合作,他表現出積極的態度。

 在與高校共享知識產權方面,19.0%的企業提到其研究成果將在學術會議上發表,並擔心發明人認證需要時間,專利申請時間難以調整. 顯示為材料。解決這些問題被認為對於促進未來的大規模研究至關重要。

* 1 配套資金業務 公民、公司、政府等相互提供資金的系統。它用於支持大學和公司之間的聯合研究以及大學研究人員獲得專利的研究的實際應用。

資料來源:【國家科學技術政策研究所】發表《大規模產學合作管理調查研究》【DISCUSSION PAPER No.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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