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中心已印發2021年高考統一考試實施指南,並通報各高校和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考慮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蔓延的影響,1月和2月制定了三個時間表。如果校長同意推遲學業,在校學生可以在申請時選擇第二個日期。

 據高考中心介紹,第一期賽程按計劃於1月1日至16日舉行。第二期考試將於17月1日至2月1日舉行,為因病或意外而無法參加第一期考試的考生提供。

 申請開放時間為9月28日至10月8日。考慮到高中因新型冠狀病毒而關閉的事實,如果校長批准延遲學習,在校學生可以從申請之日起選擇第二個時間表。不受學校停課影響的浪人不能選擇第二個時間表。第一天和第二天之間不會有分數調整。
但高考中心並沒有註明耽誤學習的判斷標準,高中也表示困惑。

 第三個賽程是3月2日和13日。這是針對因生病或事故而無法參加第二次考試的考生而設立的,已在多個地點實施。
每所大學都會審查申請理由並批准考試。試題製作不遵循高考通用試題製作政策。與第一和第二個時間表不同,考試的時間表也將是獨特的。

參考:【高考中心】3年大學招生選拔高考通用考試實施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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