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2020財年及以後的預算制定中設定了2020財年教育和研究的共同指標,並提出了擴大根據結果分配國立大學運營費用補助金的預算框架的政策。大學協會發表了意見評價要在11個領域和領域進行,教育要以“課程”和“學習成果”為基礎,研究要以“研究成果”和“研究環境”為基礎。 '

 根據國立大學協會介紹,政府制定的2020年指導方針的基本方向是對各個領域/領域進行基本評估,並根據結果對各個大學進行全面評估。它還要求在評估時充分考慮大學的規模和特徵。

 評價週期為六年中期目標期,但最好在第四年分析現況的基礎上進行中期評價,並將評價結果用於第一年的分配。下一個中期目標期。

 關於如何利用2020年的通用指標,要求使用由兩部分組成的指標:教育的“課程”和“學習成果”,研究的“研究成果”和“研究環境”。

 「課程」的指標是對所要發展的品格的設定和組織課程所付出的努力,「學習成果」是畢業生和在校生取得的成果,「研究成果」是學術成果。「研究環境」需要衡量進行研究活動的策略是否充分制定的項目,例如正在產生多少優秀的研究。

參考:【國立大學協會】關於發布《2020年事業費補助金分配通用指標運用情形(整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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