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厚生勞動省發佈公告,關於判斷醫療研修相關工作時間是否適當的基本概念,厚生勞動省公告如下: 再次明確。

 這次修改和補充的是1989年7月1日總督察室第0701號第1號(令和XNUMX號)《醫生等夜班工作許可的標準以及有關概念》與醫生培訓相關的工作時間。”“注意事項”,“F”部分指出在操作中應牢記與醫生培訓相關的工作時間通知。

 報道稱,在大學附屬醫院等工作的醫生必須“參加學術會議和外部學習會議並準備報告”,這在《醫生工作時間須知》中的“培訓具體內容”中列出。培訓。由於他們的主要職責包括撰寫論文等,因此作為其主要職責進行的教育和研究被包含在同一術語中的“醫療等原始職責”和“醫療等原始職責”術語中。注意。

 因此,醫學院校的教育和研究以及對學生的陪講、試題的準備和批改、學生論文的準備和發表的指導以及高考和國考相關的行政工作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準備和後處理等,無論是否發生在正常工作時間內,都被視為工作時間。

 另外,如果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地點(醫院內等)進行與原工作中當前正在進行的教育和研究直接相關的培訓,明確了,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按照上級明示或暗示指示辦理的案件,一般都屬於工作時間。

 在培訓方面,要特別注意醫生與上級之間就培訓與實際工作的相關性進行順暢的溝通,並進行充分的確認,以確保雙方的相互理解。

 2024 年 4 月開始的「醫師工作方式改革」將對加班設定上限並給予處罰。隨著醫院走向公立並試圖減少工作時間,人們的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區分自願的“自我完善”和“準備”,這被認為是長時間工作的原因之一。

 在工作時間方面,如果「研究」比例減少,就難以維持醫療水平和開發新的醫療技術;如果「教育」比例減少,則會影響醫學院教育,優秀醫生也會受到影響等。將變得難以生產。因此,不僅迫切需要轉移任務,而且還需要確保人員來支持研究和教育並促進資訊通信技術的發展。

參考:[厚生勞動省]關於《醫師等夜班工作許可標準及醫師訓練相關工作時間概念的注意事項》的部分修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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