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法律的意義和樂趣是什麼?~給立志學法律的年輕人的寄語~

歸根究底,什麼是法理學?我在書中談到了這個挑戰,但我個人的觀點是,這是為我們的社會提出我們自己的「理想規則」。當然,要找到與社會相適應的「理想規則」並不容易。現代社會,不同的人生活在不同的環境中,有著不同的價值觀,規則應該是什麼並沒有絕對的答案,而我們又要100%證明其有效性,這是很難做到的。而且,這些「理想規則」的必要性和解釋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法理學就存在這種不確定性。

換句話說,法理學利用邏輯思考來深入事物的本質,以證明不清楚的事物。然而,這並不意味著「邏輯=機械且高效」。法律的基本立場是不僅尊重多數人的權利(多數票),而且尊重少數人的權利(少數意見)。雖然他很有邏輯性,但從某種意義上說,他也有人性的一面,這就是為什麼他能夠以人的身份熱情地呼籲社會。法律的真正魅力在於探索如何處理事物,以說服他人和整個社會,即使面對不確定性。

因此,法律工作者應該敏銳地意識到當前社會各階層人民所生活的情況是什麼,存在什麼問題,誰在起訴什麼,我們必須理解其中的痛苦,並給出一個公正的答案:與社會兼容。要做到這一點,你需要專業知識,但最重要的是磨練自己的敏感度。
如果有高中生想從事法律職業或在閱讀本書後對法律產生了興趣(或已經這樣做了),我希望他們首先能夠意識到在自己的法律領域「拓展他們的情感」。日常生活,請嘗試。例如,透過報紙和新聞廣泛地觀察社會,並與您的家人和朋友談論正在發生的事情和地點,以及您對此的看法。您也可以享受音樂和藝術來撫慰心靈。透過密切注意每天周圍發生的事情,您將發現新的價值觀,擴展您看待事物和思考的方式,並成長為一個人。當他們在大學裡實際學習法律時,我希望他們能體驗法律的深度和活力,立志成為有吸引力的法律專家,並在社會上產生巨大的影響。
內

中央大學法學部遠藤憲一郎教授
[專業] 民法
[主要作者]
《高中生法學概論》(中央大學出版社,2016年,合著/負責第2章、第9章、最後章)
《法律概論》(中央在社,2014年,合著者/負責第三章)
「民法學習指南〔物權法〕」(Hogakushoin,2011)
《民法3(義務通論)》(中央大學函授教育部,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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