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9日,文部科學省比平常晚兩週左右公佈了《大學入學選拔實施指南》。本實施細則由於是通知,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表明了進行入學考試的基本原則,大學接受通知的內容作為義務。《實施意見》中提出,高考普通考試主試將舉行兩次,在校生將安排參加三次考試,其中包括專項補考。對此,自稱考試專業人士紛紛發來各種留言,詢問“什麼時間安排考試最有利?”考生應該如何看待標準化考試的考試安排?
哪些入學考試時間表信息對於決策來說是真正必要的?
為統籌考慮統考考試時間安排,我們結合《大學招生選拔實施指南》公佈的入學考試時間安排和全國大學聯誼會公佈的材料,編制了與去年入學考試時間安排對照表。
大家知道,今年的普通考試將舉行兩次,間隔兩週。高中畢業生只選①2月1日(週六)、16日(週日)“第17期”,但在校生可以用試題進行補考和復試。 ②1月1日(週六)、30日(週日)“第31期”也可以選擇。有一種說法是補考、複試題難度更大,但高考中心解釋說,每年的主考和補考、複試題難度都是一樣的。參加入學考試的人都知道,為了真正驗證主試和補考的難度,來自高難度國立大學的學生監察員會同時參加考試並驗證試題的難度。但從檢驗理論的角度來看,有一種觀點認為,即使平均分相同,如果方差不同,也不一定能說是同質的,因此也不能說是完全相同的。
在各種媒體上,據說是考試專業人士的人評論了哪個時間表更有利於參加考試。如果你看一下它們,你可以看到很多支持第一個時間表的意見。不過,也有意見推薦第二種安排,主要原因是在摸清題目趨勢後,花兩週時間準備第一次高考標準化考試,更容易取得好成績。當然,可以說,文科學生的數學和科學,理科學生的地質歷史和公民意識(以及一些學生的國語)都是目標。
因此,附表2對於想要進入地方國立大學的申請者來說似乎更有利,因為地方國立大學的標準化考試成績較高,個別考試科目較少。然而,對於以進入難度較大的國立大學為目標的學生來說,即使在第二期的普通考試中取得了高分,如果單獨考試的準備時間推遲兩週之多,也會很不利。這樣看來,選擇哪一個時間表各有優缺點,但在做出決定時,需要仔細考慮國立大學和公立大學的申請期限以及私營企業通用考試自我評分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