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在一些大學醫學院入學考試中對患有多年浪人的女孩和學生處於不利地位的問題,全國醫學院院長委員會編制並公佈了一項規範,要求通過/失敗的判斷不因以下原因而處於不利地位。性別。如果有任何欺詐或不當案件,強烈敦促各大學採取包括開除在內的嚴格內容的自願行動。

 國立醫學院秘書處是一個由國立、公立和私立大學以及醫學院和附屬醫院參與的綜合法人協會。根據規範,他強烈批評東京醫科大學揭露的醫學入學考試不恰當的通過/失敗判斷是“社會不可接受的行為”。

 特別是,在通過/失敗判斷中歧視有多年浪人的女孩和學生是不可接受的,如果發現欺詐或不當行為,他們將受到包括開除會議在內的處分。文部科學省的立場是“根據性別給予不同待遇的可能性很大”,可以說內容比教育部更嚴格、文化、體育、科技。

 內部錄取名額和校友名額的設立,需要各大學的辦學理念和錄取政策(招生政策)的支持,讓符合條件的考生有平等的機會,從外部看,我要求公平的選拔方式.

 不過,國立醫學院秘書處無權調查,是否按照規範作出回應,由各大學自行決定。正因如此,規範的有效性存在一些疑慮,可以看出大學醫學院和附屬醫院整體迴避批評的用意。

參考:[全國醫學院院長會議]關於大學醫學院入學考試制度的規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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