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8
從選舉會議消除校長的影響,國立大學公司法修訂法案
政府已決定修改《國立大學公司法》,旨在防止校長對國立大學校長選舉會議產生影響。總裁選拔會議將賦予選拔後檢查工作執行情況的功能,並賦予阻止總裁失控的職責。
據文部科學省消息,校長遴選會議名稱將變更為“校長遴選考察會”。公司董事經教育與研究委員會選舉後可加入委員會,但總裁不能兼任委員會成員。校際研究所法人董事亦同。遇有可能屬於行長免職要求的問題或涉嫌違法違規案件,可以要求行長報告職務執行情況。
在一些國立大學法人中,總裁被列為委員會成員,成員以教授等大學居多,在總裁遴選會上可見總裁的強大影響力。似乎目的是通過修改法律來明確防止此類案件,並在選舉會議中增加檢查功能,以防止總統失控。
在北海道大學,2020年,當時的院長因恐嚇言行被免職,而在旭川醫科大學,針對院長被免職的情況,教授們要求免任院長的事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