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大學法學院自2017年招生選拔程序(2016年進行)開始,不再進行短文考試,而是通過面試來評估是否適合作為法律專業人士,我們宣布將對未通過考試的學生實施特別選拔學過法律。
申請“非法特選”的資格為其他院係人員(包括大學法學以外專業並預計畢業的人員)或在職人員(具有至少1年的法學經驗)工作經驗)。(包括法律畢業生)。35名非法律專業人士中,約有10人將被納入“非法律專業特選”。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18日至8年25月2日。不會進行短文測試,而是進行面試測試,以評估申請人作為法律專業人士的能力。它不會詢問您是否具備法律知識,但會根據考場提供的材料和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向您提問。面試將在兩個地點進行,一處在京都市,另一處在東京,實施日期定於2016年9月25日。
第一階段遴選將綜合考慮能力傾向測試成績、本科成績單等申請材料,根據能力傾向測試成績、本科成績單等申請材料確定最終入選者。面試考試將綜合考慮。此外,申請“法學專業學生專項選拔”的,還可以申請非學過法學的普通選拔或學過法學的學生選拔。選拔流程的具體細節將在2016年4月至5月上旬分發的《京都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生院法律專業培養專業(法學院)招生指南》中進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