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教育人員許可法特別規定法實施細則,文部科學省已公佈《教育人員許可法施行細則》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針對大學生進行教學研修和護理體驗的指導方針,進行了部分修改,並向全國各大學、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委員長、知事等通報了該指導方針。

 據文部科學省稱,該通知是由綜合教育政策局局長淺田一信發出的。《教育人員執照法施行細則》部分修正,讓接受教學實習的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變得難以照常接受,並作為2020年的特別措施,接受其他有認證教育課程的學校內容是該科目的學分可以替代。
同時,他們也要求大學考慮將大學開設的課程和作為教育講師的活動作為教育訓練的科目。

 《教育人員執照法特別規定法》施行細則的部分修正,僅是2020年的特別措施,如果因新型冠狀病毒而難以開展護理體驗,將採取替代措施為向接受過此類措施的學生提供護理而設立的機構,內容註明該人免於經歷。

 由於新型冠狀病毒的傳播,政府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全國各地的學校長時間關閉,上課明顯延誤。此外,提供照護體驗的福利設施中出現聚集性疫情,也引發了感染擴大的擔憂。因此,一些學校和設施發現很難像往常一樣接受學生。

參考:【文部科學省】關於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影響,教育訓練、護理等替代措施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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