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4 月 17 日,文部科學省公佈了第三次中期目標期間“指定國立大學”的申請情況,該大學將根據法律設立,以部分修改國立大學法人法。東京大學、京都大學、東北大學等3所大學已提出申請。

 指定國立大學法人制度是文部科學大臣為了大幅提高日本大學的教育和研究水平,並根據《國立大學法人部分修改法》而設立的製度。 《大學法人法》(2016 年第 38 號法):預計在相當程度上開展高水平教育和研究活動的國立大學可以被指定為“指定國立大學”的製度。 一旦被指定為“指定國立大學”,將獲得特殊例外,例如擴大資助範圍以促進研究成果的利用。

申請指定為“指定國立大學”的大學需要在國際競爭環境中與世界一流大學競爭,公開發行的條件之一是該公司必須在三項研究中已經處於日本最高水平。的領域

 在指定時,申請人必須能夠提出戰略性的、有效的努力,實現吸引優秀人才、加強研究能力、獲得社會評價和支持的良性循環,並能夠設定一個期限或者她決定,只有那些確實能夠實施該計劃的大學才會被指定。因此,申請“指定國立大學”的大學必須分析其現有的人力、物力資源,並考慮到經濟和社會環境的預期變化,以實現其對未來的願景。需要明確其路徑和所需時間。 被指定為“指定國立大學”的大學,應積極傳播其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和努力的具體成果,為推動國立大學改革發揮作用。

 2016年11月30日起,“指定國立大學”公開招募開始,東北大學、東京大學、東京工業大學、一橋大學、名古屋大學、京都大學、大阪大學7所大學報名。今後我們將進行採訪和實地考察,並指定在夏季前後。

參考:【文部科學省】關於第3次中期目標期間指定國立大學法人的申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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